项目立项前,实行科技项目信用核查、诚信承诺制和技术查新制。对实施主体开展事前信用核查,将诚实守信作为其参与科技计划项目和其他科技活动的必备条件,对存在科技计划失信行为且仍处于失信保留期的责任主体实行“一票否决”;实行科技计划信用承诺制度,参与科技计划项目和其他科技活动的实施主体,均应按规定签署信用承诺书,对自身信用状况、材料真实性等信息作出承诺,并承担违背承诺的相应责任;与全省科技计划信用信息系统互联互通,实现跨部门跨地区联合惩戒,使失信者、失信企业“一处失信、处处受限”。对科技计划项目开展技术查新,聚焦项目背景、拟解决的问题及采用的技术方案等关键内容,涵盖技术特征、指标参数与应用范围,为科研立项提供客观依据,有效避免重复研究,防止资源浪费,提升科研效率与成效。
针对项目实施过程中的监管,以签订的项目任务书为准绳,督促项目各项指标实施进展,检查专项经费到位、管理、使用等情况。为确保科技计划项目的顺利实施,采取建立项目档案制度、定期调度制度、定期评估制度、溯源调查制度等方式进行监督管理。如有违规行为,依据有关管理规定,视情形进行约谈项目负责人、通报批评、暂停项目拨款、终止项目执行、追回项目资金、取消一定期限内项目申报资格等处理。
在项目执行期满后,开展综合绩效评价,建立以创新质量和贡献为导向的项目分类绩效评价体系,严格项目验收环节管理,确保验收组织到位和资金监管到位。同时加强终止项目监督问责和责任倒查,对因主观过错导致项目终止的责任主体采取科研失信行为惩戒处理,收回终止项目结余资金,对不能正常收缴资金的采取法律手段追缴。建立鼓励创新、宽容失败的容错纠错机制,对认定为容错免责的不予追究责任。强化监督评估评价结果运用,将评估评价结果作为后续科技项目及资金支持的重要依据,对履行合同约定、诚实守信的单位和个人,赋予更多的自主权、减少监督检查频次,树立“科研必讲诚信、失信寸步难行”的鲜明导向。
这几年郴州持续探索,以“源头严防、过程严管、结果严惩”为原则,在加大对科技项目支持力度的同时,不断健全科学规范的管理体系、落实奖惩并举的激励机制,以雷厉风行的决心,零容忍的硬态度,打击科技项目违规行为和科研失信行为,坚决杜绝资金“跑冒滴漏”,确保科研资金“颗粒归仓”。2024年,郴州市对示范区专项项目、旅发大会项目进展情况全面评估,依规依程序终止项目11个,追缴项目各类资金1955.06万元,纳入科研诚信严重失信行为记录3个,切实强化科研资金监管。
郴州还充分利用好科研经费,大力推进科技创新支撑行动。近五年来累计投入示范区专项资金5亿元,实施示范区“揭榜挂帅”重大科技专项20个和示范区省级专项195个,着力破解郴州市成果转化不畅、创新平台不优、研发能力不强等问题。
让科研经费“物尽其用”,科技专项见成效。截至目前,郴州共攻克266项新技术、开发182项新产品、取得142项新工艺、形成80项新标准、获得417项有效发明专利。重点突破了东江湖流域水源地保护、污水生态治理及资源化、尾矿尾砂综合利用、涉水新产品开发等领域面临的重大技术难题,打造了郴州“水立方”可持续模式,助力形成可复制、可推广的“郴州模式、湖南样板、中国方案”。